現在不失為一個最佳時機來停一停, 想一想, 談一談...
"暴力是否本質上便是不道德的? 是否所有的暴力都是同一性質, 同樣可惡?"
這是取自一本書:
<<黑白分明-基督教倫理縱橫談>>
作者: 羅秉祥
出版: 宣道出版社
羅博士是於討論"正義戰爭"的一章裡提到上述的問題, 我覺得挺有意思...
關於開戰條件, 有六項:
1) 正當原因: 保衛國家
2) 最高權威: 一般將領無權發動戰爭
3) 最後途徑: 一切和平方法都失敗後方可動武
4) 正當動機: 不可暗懷鬼胎, 把防衛戰變質為侵略戰
5) 成功機會: 避免不必要的傷亡, 無意義的犧牲
6) 衡量得失: 若果戰勝後得不償失, 不應開戰
另外, 關於正義戰爭論的優缺點, 他寫到...
"...一方面, 相對於和平主義而言, 正義戰爭論是比較負責任和務實; 另一方面, 相對於軍國主義而言, 正義戰爭論譴責人類大部分戰爭為不合正義, 堅拒在戰爭中採取道德虛無主義的立場."
他也提到正義戰爭論亦有其瑕疵, 甚至...
"'正義之戰'所帶來的二分法思維是過於簡化了國家的道德操守...'正義之戰'這名稱會使人有傾向把自己國家理想化為絕對正義的化身, 以及把敵國醜化為絕對不公義的代表...會使戰爭...變得更加危險."
四福音(馬太 21:12-17; 馬可 11:15-19; 路加 19:45-48; 約翰 2:13-22)也記載過穌哥"動手動腳", 為要潔淨聖殿...
小弟就覺得香港不是利比亞, 與其以暴易暴, 不如發掘更多既有創意, 又有長遠的影響力的抗爭戰略吧...